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南市私立台南保進國際藝術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南市私立台南保進國際藝術幼兒園」於2020年10月14日被臺南市政府依據「南市教特(一)字第1091119921號」裁罰紀錄顯示,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款,經查有進用未具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的情事,遭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負責人為許育妃。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款規定,幼兒園不得僱用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教保服務人員從事教育及照顧相關工作,以確保幼兒園工作人員的專業資格與幼兒之受教及照護權益。本次裁罰主要因園方未能確保其教保服務人員均具備法定資格即投入教保工作,故依相關法規予以行政處分。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此類裁罰紀錄以瞭解該園過往在聘任教保人員方面的合規情形,但上述內容僅為事實敘述,不含任何評價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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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南市私立台南保進國際藝術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南市教特(一)字第1091119921號
- 日期
- 2020-10-1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許育綺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