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南市私立青蘋果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南市私立青蘋果幼兒園」於2024年4月27日的裁罰記錄,該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第6項有關設施設備標準的相關規定,被臺南市教育局依據同法第56條第1款(於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進行行政處分。裁罰原因為「幼兒園違反設施設備之規定」,即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幼兒園內應有的設施與設備,具體違規細節依裁罰文件並未明載。此次違規事項的負責人為謝文耕,裁罰金額為新台幣9,000元。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幼兒園必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的建築、安全、衛生等設施設備標準,若有違反,主管機關可根據第56條給予警告、限期改善或處以罰鍰等處分。此次裁罰僅紀錄於上述單一日期,並未顯示其他多次或多項違規。家長在參考幼兒園相關資料時,可根據此記錄了解該園曾於2024年因設施設備不符規定受到主管機關處分,並已依法開立罰鍰,處分文書編號為「南市教特(一)字第11305311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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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南市私立青蘋果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南市教特(一)字第1130531105號
- 日期
- 2024-04-27
- 金額
- 罰鍰:9,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謝文欽
- 違反規定
- 第8條第6項-設施設備標準
幼兒園違反設施設備之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6條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