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北市私立培爾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北市私立培爾幼兒園」於2021年8月9日的裁罰紀錄(裁罰文書編號:北市教前字第11030695762號),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1條第4項之規定而被主管機關裁罰新臺幣6,000元。依據相關法令,幼兒園應依規定辦理自我評鑑及追蹤評鑑,並針對評鑑結果提出改善措施與追蹤成效。根據本次裁罰紀錄,臺北市私立培爾幼兒園於辦理評鑑過程中,雖已將需追蹤之事項列入追蹤評鑑,但經過主管機關再次追蹤後,該園未能針對前述事項確實改善,因此違反相關法定義務而被開罰。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1條第4項之規定,幼兒園若未依評鑑結果進行應有之追蹤及改善,主管機關得依情節處以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此紀錄之責任人為負責人黃曉玲。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上述裁罰紀錄,以了解該園在主管機關評鑑與後續改善作業的執行情形,並參閱相關法令內容以掌握法定規範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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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北市私立培爾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北市教前字字第11030695762號
- 日期
- 2021-08-09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黃曉勛
- 違反規定
- 第41條第4項
違反依第四十一條第四項所定辦法有關評鑑結果列入應追蹤評鑑,且經追蹤評鑑仍未改善。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