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北市私立何嘉仁延吉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北市私立何嘉仁延吉幼兒園」的裁罰紀錄,該園於2024年9月5日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2款(依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版本)而遭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裁罰文書編號「北市教前字第11330901652號」處以新臺幣6萬元罰鍰。違規內容為該幼兒園班級師生比未符合相關規定,違反了第16條第4項有關師生比例的法定標準。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幼兒園必須依規定維持合理的師生比例,以確保每位幼兒都能獲得適當照顧與教學品質;第52條則規範若未達規定將依法予以處罰。此案中,幼兒園的負責人張丹鳳被認定對違規負有責任,因此成為本次裁罰對象。該裁罰記錄顯示主管機關對師生比這類影響教學與安全的違規事項,依法予以查處並公開處罰資訊,以維護幼兒就學環境的基本要求。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相關裁罰事實可作為了解園所運作情形和法令遵循度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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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北市私立何嘉仁延吉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北市教前字第11330901652號
- 日期
- 2024-09-05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張丹鳳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