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桃園市私立富棋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桃園市私立富棋幼兒園」於2022年7月4日的裁罰記錄,該園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檢查,發生了三項違反相關法規之情事。首先,幼兒園被認定有超收學生的情況,違反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第6款中關於招生人數限制的規定,最終依據該法第49條予以裁罰,罰鍰金額為新台幣108,000元。依照相關規範,幼兒園招生人數必須在主管機關核定之限額內,以確保教保品質與幼兒安全。第二項違規為未依規定配置教保服務人員,違反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4款所規範的班級人員配置標準。根據該法規定,二歲至三歲班級每班收托八人以下需配置一名教保服務人員,九人以上需配置兩名人員;三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班級,每班收托十五人以下需一名人員,十六人以上則需二名人員。該次違規遭處以新台幣15,000元罰鍰。第三項違規則為課後照顧服務未符合法令規範,違反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3款,包含服務內容、人員資格及收退費等管理辦法未達規定標準,因此被裁罰新台幣6,000元。所有違規事項之負責人均登載為「戴士珮」。上述裁罰均以「府教幼字第1110183872號」公文完成告知,事實顯示該園於同一時點涉及招生人數、師資配置及課後服務等多項法規遵循事項。相關法條目的在於維護幼兒學習與照顧品質,包括學生人數上限、班級教職員配置以及課後服務的專業要求,確保孩子在合適、安全及符合標準的環境中成長。此類裁罰紀錄可供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瞭解該園過往於法令遵循之具體事實,並參考法定標準對於師生比、服務流程及課後照顧等層面之規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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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3)
桃園市私立富棋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10183872號
- 日期
- 2022-07-04
- 金額
- 罰鍰:108,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戴士堃
- 違反規定
-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幼兒園有超收情事。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9條(107/6/27修正公布)
府教幼字第1110183872號
- 日期
- 2022-07-04
- 金額
- 罰鍰:15,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戴士堃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及其分班除園長外,應依下列方式配置教保服務人員:一、招收二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八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九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第一項但書所定情形,其教保服務人員之配置亦同。二、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 - 處分依據
府教幼字第1110183872號
- 日期
- 2022-07-0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戴士堃
- 違反規定
- 第43條第3項--課後照顧
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三項準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所定服務內容、人員資格或收退費之規定。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