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文理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北市私立文理幼兒園」於2020年8月24日的裁罰紀錄,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款,被新北市政府裁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該違規事項為「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依據相關法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款明確規定,幼兒園應聘用依法取得資格的教保服務人員擔任教保服務工作,未具資格人員不得執行相關業務,該法旨在保障幼兒接受專業人員之教育與照顧;如有違反,主管機關可依法對園所負責人進行處罰。此次裁罰的負責人為陳豪宙,裁罰內容說明有不符規定之用人情形,並依規定開立罰鍰。此紀錄可供家長在查詢幼兒園合格人員進用及過去違規情形時作為參考,以了解園所在教保服務人員聘任方面的合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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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新北市私立文理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091597307號
- 日期
- 2020-08-2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豪宙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