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高雄市私立明善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公布的「高雄市私立明善幼兒園」裁罰記錄,該園於2025年6月27日接獲處分,裁罰文號為「高市教幼字第11435036500號」。裁罰原因係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6條第3款(依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版本),其涉及的違規事項為違反第31條第2項中有關「車輛」的規定。具體來說,該幼兒園於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情況下,使用未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接送幼兒,違反規定。依據現行法令,幼兒園如需提供幼童專用交通工具接送幼兒,必須事先取得主管機關審核同意,以確保運輸安全及符合相關規範。針對本次違規情形,主管機關依據相關法規開罰新台幣9,000元整,裁罰對象為負責人陳金蓮。這項紀錄反映幼兒園在幼童專用車輛使用方面未遵循法定審核程序,因此遭受行政裁罰。上述裁罰資料僅為公開事實,提供家長於選擇幼兒園時作參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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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高雄市私立明善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高市教幼字第11435036500號
- 日期
- 2025-06-27
- 金額
- 罰鍰:9,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金蓮
- 違反規定
- 第31條第2項-車輛
幼兒園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載運幼兒。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6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