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竹市私立新悅成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竹市私立新悅成幼兒園」的裁罰記錄,該園於2020年1月16日及2025年7月10日分別因違反相關法規被主管機關裁處。2020年1月16日,該幼兒園被查獲有「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的情形,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主管機關依法開立罰鍰新台幣6,000元。依據法規,幼兒園進用教保服務人員,須取得合法資格,以保障幼兒的受教權益與安全。至於2025年7月10日,該幼兒園因「教保服務機構違反保密規定」而被裁罰,主管機關認定其行為不符《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5條(2022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及相關保密規定,因此核處新台幣30,000元罰鍰。此處所指保密規定主要在於教保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須遵守保護兒童、家長及相關人員個人資料及隱私,不得違法洩露或濫用相關資訊。上述兩項裁罰均由同一負責人負責,顯示主管機關針對該幼兒園在教保人員資格與個資保護等方面曾有查核與處分記錄。這些裁罰記錄內容皆依據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細則辦理,並依法公告公開,供社會大眾查詢。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上述事實性紀錄,理解園所曾因教職員資格與資訊保密違規而受罰,以及相關法令對於幼兒教育機構管理的要求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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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新竹市私立新悅成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特字第1140117195號
- 日期
- 2025-07-10
- 金額
- 罰鍰:3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傅麗娜
- 違反規定
- 第32條第5項-教保服務機構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保密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5條(111/6/29修正公布)
府教特字第1090016725號
- 日期
- 2020-01-16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傅麗娜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