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北市信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辦理)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於2024年5月24日發出的裁罰紀錄,臺北市信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辦理)於近期因未依相關法規妥善配置專業人員,遭到兩項裁罰。第一項違規為該幼兒園未按照規定配置護理人員,違反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7條第4款,並依據同法第58條第1項第7款(經於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予以處罰,裁罰金額為新臺幣6,000元。依相關法規,幼兒園需設置合格護理人員以確保幼童健康與安全管理。第二項違規則為該園5歲班級未按照規定配置足夠的教師,違反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7條第1款,並依同法第58條第1項第5款(亦於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予以裁罰,裁罰金額同樣為新臺幣6,000元。依據規定,幼兒園各年齡層的班級需有適當數量及資格之教師,以符合照顧與教學需求。上述兩項裁罰案之負責人均登記為陳全成。這些裁罰事實說明幼兒園在教師與護理人員配置上曾有不符合法定要求之情形,並已經被主管機關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條文進行處分;此類裁罰記錄可作為家長選擇幼兒園時瞭解機構合規狀況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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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臺北市信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辦理)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北市教前字第1133063593號
- 日期
- 2024-05-2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全成
- 違反規定
- 第17條第4項
幼兒園未依規定配置護理人員。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7款(111/6/29修正公布)
北市教前字第1133063593號
- 日期
- 2024-05-2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全成
- 違反規定
- 第17條第1項
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5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