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屏東縣私立超越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屏東縣私立超越幼兒園」於2020年9月23日所受到的行政裁罰紀錄(屏府教前字第10945701100號),該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被處以新臺幣6,000元罰鍰。具體違規內容包括:第一,使用未經核准的幼童專用車輛載運幼兒;第二,所使用的車輛車齡超過十年;第三,載運人數不符合法令規定;第四,隨車人員未具備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年齡未滿十八歲。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幼兒園如有使用未經核准或不合規定的專用車輛載運幼兒、車齡超過十年、超額載運、未依法配置合格隨車人員等情事,主管機關可依同法第57條規定予以處罰。這類規定主要是為了保障幼兒在通勤過程中的交通安全,明確要求專用車輛及隨車人員均需經過合法審查與認證。上述裁罰記錄中的負責人為黃振輝。此一行政處分反映了該幼兒園於該時間點在接送服務方面未完全符合法令規範,主管機關依法進行裁罰。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以參考此類公開資訊以掌握園所是否曾因違反相關法令而被處罰,並進一步了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對於園所營運在交通安全與人員資格方面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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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屏東縣私立超越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屏府教前字第10945701100號
- 日期
- 2020-09-23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黃振酆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載運幼兒、車齡逾十年、載運人數不符合法令規定、配置之隨車人員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未滿十八歲。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