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私立南區曼哈頓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中市私立南區曼哈頓幼兒園」於2024年10月8日經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裁罰紀錄顯示,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第1項規定(依據條文內容,禁止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為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經查證教保服務人員林小瑄於執行教保服務時,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違反相關法令,故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規定,處以新臺幣9,000元之罰鍰。本裁罰案所指的「不當對待行為」係根據法規明定,包括但不限於侮辱、體罰、威脅、恐嚇或其他足以影響幼兒身心健康之行為,雖本案判定為非屬情節重大,仍依法予以處分。相關法規旨在保障幼兒於教保機構中的人身安全與身心健康,並規範教保服務人員應恪守專業倫理與適當教養原則。本次紀錄所載裁罰資訊僅涉及事實說明,提供家長作為選擇幼兒園時之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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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中市私立南區曼哈頓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130086105號
- 日期
- 2024-10-08
- 金額
- 罰鍰:9,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林小琪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