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南市私立欣惠群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南市私立欣惠群幼兒園」於2022年5月3日所受之裁罰紀錄,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編號「南市教特(一)字第1110547958號」裁罰新臺幣6,000元。違規內容為該園於辦理教保服務過程中,聘用未具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亦即讓未取得合格證書的人員擔任教保相關工作。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規定,幼兒園應聘任具有合格資格的教保服務人員,包含教師與教保員,從事幼兒教育及照顧工作,若違反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得依據相關法令處以罰鍰。此案負責人為「饒金珠」。本次裁罰紀錄僅記載違規事實及罰鍰金額,並未載明違規發生具體情境或原因。這些資料可供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瞭解該園於指定期間內曾因教保人員資格相關規定違反,經主管機關裁罰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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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南市私立欣惠群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南市教特(一)字第1110547958號
- 日期
- 2022-05-03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鍾金珠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