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育人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北市私立育人幼兒園自2020年至2023年間的裁罰記錄,該園曾因多項違反幼兒教育及相關管理規範而受到主管機關的行政處分。2023年11月15日,該園因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送主責機關備查,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依同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2022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被處以罰鍰新台幣50,000元。2023年8月28日,該園有三項裁罰:一為進用未具資格人員從事教保服務,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處以60,000元罰鍰;二為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未具體說明細節),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2022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處以6,000元罰鍰;三為違反招生人數限制規定,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1款(2022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處以6,000元罰鍰。2020年5月15日,因使用未經核准之專用車輛載運幼童、車齡逾十年、載運人數不符規定及隨車人員未具教保服務資格或未滿十八歲,違反相關規定,遭處以15,000元罰鍰。2020年3月31日,有三項裁罰:一為進用未具教保服務資格人員從事教保服務,處以6,000元罰鍰;二為違反衛生保健強制規定或教保活動禁止規定(未詳述),處以15,000元罰鍰;三為違反招生人數限制規定,處以6,000元罰鍰。上述各項違規均由負責人蔡某負責,裁罰金額與法條均依據當時主管機關公告之法令辦理。根據相關法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分別規範幼兒園進用人員、教保服務、交通安全、招生人數及報備義務等事項,如未依規定執行,主管機關可依法裁處相應罰鍰。這些裁罰紀錄反映了園方過去在行政管理、人員聘用、交通安全、招生管理與教保服務執行等方面曾有多次違規事實,所有違規均已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依相關法令公告並執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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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8)
新北市私立育人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122252986號
- 日期
- 2023-11-15
- 金額
- 罰鍰:5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萓槿
- 違反規定
- 第15條
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4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21646895號
- 日期
- 2023-08-28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萓槿
- 違反規定
- 第32條第2項
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21646895號
- 日期
- 2023-08-28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萓槿
- 違反規定
-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21646895號
- 日期
- 2023-08-28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萓槿
- 違反規定
- 第8條第6項-擴充
幼兒園違反擴充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090841610號
- 日期
- 2020-05-15
- 金額
- 罰鍰:15,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萓槿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載運幼兒、車齡逾十年、載運人數不符合法令規定、配置之隨車人員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未滿十八歲。 - 處分依據
新北府教幼字第1090524221號
- 日期
- 2020-03-31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萓槿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新北府教幼字第1090524221號
- 日期
- 2020-03-31
- 金額
- 罰鍰:15,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萓槿
- 違反規定
- 第12條第4項
違反依第十二條第四項所定準則有關衛生保健之強制規定或教保活動程之禁止規定。 - 處分依據
新北府教幼字第1090524221號
- 日期
- 2020-03-31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萓槿
- 違反規定
-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違反第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有關招收人數之限制規定。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