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南市私立天資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南市私立天資幼兒園」的公開裁罰紀錄,該園於2024年至2025年間有三項裁罰紀錄。首先,2024年10月17日,該園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及第33條第1項,因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以及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分別由負責人宮慧美及行為人吳文勤各被裁罰新臺幣6,000元。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施以任何不當對待,包含身心虐待、侮辱、體罰、或其他有損幼兒身心健康之行為。接著,於2025年6月2日,該園因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2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及第16條第4項,負責人宮慧美被裁罰新臺幣60,000元。根據法規,幼兒園須遵守法定班級師生比例,以確保每位幼兒獲得適當照顧與教育;如違反,主管機關可依法裁罰。以上裁罰內容皆有明確裁罰文書編號、違反事由、法令依據及裁罰金額。這些紀錄供家長參考,協助瞭解該園過去在教保服務與管理上曾發生的違規事實,以及相關法規對幼兒園運作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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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3)
臺南市私立天資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南市教特(一)字第1140774364號
- 日期
- 2025-06-02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宮慧美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南市教特(一)字第1132054135號
- 日期
- 2024-10-17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宮慧美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南市教特(一)字第1132054135號
- 日期
- 2024-10-17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吳文勤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