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苗栗縣苑裡鎮立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2024年苗栗縣苑裡鎮立幼兒園的裁罰紀錄,該園於2024年4月25日收到苗栗縣政府教育處依據「府教學前字第1130086916號」文件所做出的裁罰,原因係該幼兒園班級師生比例違反相關規定。具體而言,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2款(2022年6月29日修正公布版本)及其下相關細則,幼兒園必須嚴格遵守法定的班級師生比例,以保障幼兒獲得適當的照顧與教學品質,若未能符合此要求,主管機關可依法進行行政處分。本次裁罰內容指出,該園在班級編制上出現師生比不符合法規標準的情形,因此被認定為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4項有關班級人員配置的規定。主管機關最終裁處該園負責人劉育育新台幣6萬元罰鍰。這項裁罰紀錄說明幼兒園在師資配置方面出現與現行法規不符的情況,並依法接受相關行政處分。這些資訊可作為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了解該園近年來遵守教育法規情形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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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苗栗縣苑裡鎮立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學前字第1130086916號
- 日期
- 2024-04-25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劉育育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