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高雄市私立小太陽菁英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高雄市私立小太陽菁英幼兒園」的裁罰記錄,該幼兒園於2024年10月18日收到高雄市教育局所開立的裁罰文書(編號:高市教幼字第11338195300號),裁罰原因為未依規定配置廚工,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7款,所涉具體法規依據為第17條第7項相關規定。根據該法規,幼兒園應依規定配備必要的人力資源,如廚工,以確保園內飲食衛生與安全。此次違規事件係指該園未能按規定聘任或指派專責廚工進行餐食相關作業。此行為經查證後,主管機關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7款規定,處以新台幣6,000元之罰鍰,並於裁罰紀錄中載明負責人為吳姿瑢。這份裁罰記錄僅陳述事實,未涉及其他違規事項,也無延伸性評語。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此一記錄,以瞭解園方於特定時期因人員配置未符合法令要求而受處分之事實,相關法規目的主要在於保障幼兒於園內的飲食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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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高雄市私立小太陽菁英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高市教幼字第11338195300號
- 日期
- 2024-10-18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吳姿瑢
- 違反規定
- 第17條第7項
幼兒園未依規定配置廚工。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7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