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私立宜欣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布的「臺中市私立宜欣幼兒園」裁罰記錄,該園於2020年及2023年分別涉及多項違規事實。2020年5月7日,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文號:中市教幼字第1090037264號),經查證發現聘用未具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裁罰金額新臺幣15,000元;同日,該幼兒園亦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4項,未依規定班級人數及年齡正確配置教保服務人員,例如二歲以上未滿三歲班級每班收幼兒九人以上應配置兩位教保服務人員、三歲以上至入小學前每班十六人以上也須兩位教保服務人員,該園未符此規定,遭裁罰新臺幣3,000元。2023年11月10日,該園再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第6款相關擴充規定(文號:中市教幼字第1120097255號),被認定未符合擴充相關要求,裁罰新臺幣6,000元。上述違規事實均由負責人蔡春江承擔,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1款(2022/6/29修正公告)執行處分。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必須具有合格資格,幼兒園應依不同年齡層及班級人數配置足額教保服務人員,而辦理擴充則須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進行,如未符合法定標準,主管機關得依法處以罰鍰。上述紀錄旨在提供家長於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相關事實依據。
想查詢幼兒園裁罰更多資訊嗎?幼兒園裁罰地圖
裁罰記錄 (3)
臺中市私立宜欣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120097255號
- 日期
- 2023-11-10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春江
- 違反規定
- 第8條第6項-擴充
幼兒園違反擴充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中市教幼字第1090037264號
- 日期
- 2020-05-07
- 金額
- 罰鍰:15,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春江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中市教幼字第1090037264號
- 日期
- 2020-05-07
- 金額
- 罰鍰:3,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春江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及其分班除園長外,應依下列方式配置教保服務人員:一、招收二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八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九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第一項但書所定情形,其教保服務人員之配置亦同。二、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