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tar

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文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三之三生命教育基金會辦理)的違規資訊

根據新北市政府公布的裁罰紀錄,「新北市文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三之三生命教育基金會辦理)」於2025年2月4日及2月18日分別受到兩項裁罰。首先,2025年2月4日根據「新北市府教幼字第11401758371號」裁罰書,該園因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並依據同條例第46條第2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裁處罰鍰新臺幣30,000元,行為人為高姓教保服務人員。第二件裁罰於2025年2月18日,根據「新北市府教幼字第1140268953號」裁罰書,該園知悉有應停聘之教保服務人員時,未依規定辦理停止聘用手續,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7條第3款,並依同條例第41條第1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裁處罰鍰新臺幣60,000元,負責人為吳姓負責人。根據相關法規說明,《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規範教保人員應善盡教保義務,對幼兒不得有不當對待行為;第17條則規定當機關知悉教保服務人員有應停止聘用情形時,應即依規定辦理。違反上述規定者,主管機關可依相關法條裁處罰鍰。這些裁罰紀錄皆公開揭示,提供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參考相關事實依據。

想查詢幼兒園裁罰更多資訊嗎?幼兒園裁罰地圖

avatar

裁罰記錄 (2)

新北市文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三之三生命教育基金會辦理)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

新北府教幼字第1140268953號

日期
2025-02-18
金額
罰鍰:60,000元
人員
負責人:吳文宗
違反規定
第17條第3項
幼兒園知悉有應停聘之教保服務人員,未依規定辦理。
處分依據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401758371號

日期
2025-02-04
金額
罰鍰:30,000元
人員
行為人:高藜萱
違反規定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處分依據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avatar

網友評價

新北市文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三之三生命教育基金會辦理)的所有網友評價
avatar

相關貼文

新北市文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三之三生命教育基金會辦理)的所有相關討論
幼兒園裁罰地圖

想查詢幼兒園地圖及裁罰資訊嗎?幼兒園地圖

想找學校嗎?您可以試試看幼兒園查詢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