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私立仁美愛子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中市私立仁美愛子幼兒園」的裁罰記錄,該幼兒園於2024年2月29日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第5項有關於教保及照顧服務的禁止規定,被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文號「中市教幼字第1130015758號」處以新臺幣6,000元罰鍰。依據裁罰說明,該幼兒園在教保服務過程中,違反了教育及照顧服務機構必須遵守的禁止規定,詳細內容指出機構未依據法令規範執行教保及照顧服務。相關法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規範,對於教保服務機構在從事教學、照護時,應遵循專業規範及禁止事項,違反者得依第58條相關條文處以行政罰,該條款於2022年6月29日經修正公布。此次裁罰的負責人為許世凱,係依據第58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進行處分。此紀錄旨在呈現幼兒園近年來實際發生過的裁罰事件及其依據之法規,讓家長於選擇幼兒園時,能全面瞭解該機構過往是否有違法受裁罰之事實,以及相關法令對幼兒園教保服務品質與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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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中市私立仁美愛子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130015758號
- 日期
- 2024-02-29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許世凱
- 違反規定
-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