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吉的堡南雅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北市政府公布的裁罰記錄,「新北市私立吉的堡南雅幼兒園」於2023年8月4日收到三項行政裁罰,相關裁罰依據均來自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相關子法規定。首先,該幼兒園因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3項,被處以6,000元罰鍰。根據法規,幼兒園必須依照規定配置具備資格且足夠數量的專任教保服務人員,以確保幼兒獲得適當的照顧與教學。其次,該園因違反衛生保健強制規定,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第5項所規範之衛生保健相關義務,再度被處以6,000元罰鍰。依照現行法規,幼兒園必須落實環境衛生、疾病預防、健康檢查等相關措施,以保障在園幼兒的健康安全。最後,該園因允許未具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依據第32條第2項),因此被處以30,000元罰鍰。根據法規,從事教保服務之人員必須具備合格資格證明,不得由未取得資格者擔任,違反規定時主管機關將依法裁罰。本次三項裁罰均登載於同一份公文(新北府教幼字第1121485827號),負責人為張嘉真。這些裁罰紀錄屬於主管機關依法行政監督下對違反教保人員資格、配置以及衛生保健規定的具體處分,家長如欲進一步查閱相關法規內容,可參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的具體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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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3)
新北市私立吉的堡南雅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121485827號
- 日期
- 2023-08-0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張嘉真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3項
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4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21485827號
- 日期
- 2023-08-0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張嘉真
- 違反規定
- 第12條第5項-衛生保健規定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衛生保健強制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21485827號
- 日期
- 2023-08-04
- 金額
- 罰鍰:3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張嘉真
- 違反規定
- 第32條第2項
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