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私立綠第亞幼兒園仁愛分班的違規資訊根據「臺中市私立綠第亞幼兒園仁愛分班」的裁罰記錄,該園於2020年4月22日接獲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裁罰文書編號:中市教幼字第1090032417號)所作出之裁罰。此次裁罰依據相關法規第38條第2項,違規事實為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或收費金額或項目超過主管機關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幼兒園需將所收費用之金額與項目,主動向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報備並備查,且不得超過備查的收費標準,若違反相關收費規範,依規定將被處以新臺幣6,000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該案中負責人為許鳳月,最終處以罰鍰新臺幣6,000元。此裁罰記錄屬於行政處分,反映了該園在財務收費與行政程序方面,曾經有違反主管機關規定的情形。此紀錄為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供參考的公開資訊,有助於了解幼兒園過去在收費申報及法規遵循方面的實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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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中市私立綠第亞幼兒園仁愛分班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090032417號
- 日期
- 2020-04-22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許鳳月
- 違反規定
- 第38條第2項
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收費。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