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彰化縣私立小學儒品格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彰化縣私立小學儒品格幼兒園」於官方記錄中所揭露之裁罰資料,該幼兒園於2023年8月28日,因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8條第2項相關規定(該條明定辦理課後照顧服務需經主管機關核准),依同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於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規定,遭主管機關處以新台幣六萬元罰鍰,負責人為施東榮。另於2021年2月1日,因進用未具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該條規範幼兒園應聘僱具法定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遭處以新台幣六千元罰鍰,負責人同為施東榮。上述裁罰紀錄均依法公告,內容說明其違規事實、適用法條與罰鍰金額。根據現行法規,幼兒園須依法聘用合格教保人員,並於開辦課後照顧等延伸服務前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如有違反則可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條文處新台幣六千元至六萬元之罰鍰。本摘要僅依據公告之裁罰紀錄與現行法規作事實說明,供家長於選擇幼兒園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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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彰化縣私立小學儒品格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20339854號
- 日期
- 2023-08-28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施東榮
- 違反規定
- 第48條第2項
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1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教幼字第110003428號
- 日期
- 2021-02-01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施東榮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