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南市私立瑩青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南市私立瑩青幼兒園」2021年10月25日的裁罰記錄,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南市教特(一)字第1101245242號公文裁罰新台幣6,000元。具體違規事實為該園聘用未具備幼兒教育或照顧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亦即讓無合格證照人員參與照顧與教學活動。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規定,幼兒園所聘任從事教保服務之人員,須具備合法資格,如無照聘用,主管機關得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屆期不改者得按次處罰。此裁罰記錄之負責人為施玫君。該筆裁罰僅列明違規事項、法規依據、裁罰金額,未附其他補充說明或裁罰原因細節。上述紀錄為家長查詢該園法遵狀況及人員資格審查時之事實參考。
想查詢幼兒園裁罰更多資訊嗎?幼兒園裁罰地圖
裁罰記錄 (1)
臺南市私立瑩青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南市教特(一)字第1101245242號
- 日期
- 2021-10-25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施玫君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