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私立小幼優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中市政府公布的「臺中市私立小幼優幼兒園」裁罰紀錄,於2025年2月至4月間,該園共計有三筆裁罰紀錄,皆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第1項,內容涉及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第一筆裁罰於2025年4月30日發生,經查該園負責人郭月玫因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遭裁罰新台幣6,000元;第二筆及第三筆裁罰分別於2025年2月24日與2月25日發生,均為教保服務人員(分別為郭月玫、林叡庭)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違反同條例第46條第2項,分別被裁罰新台幣6,000元與9,000元。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第1項規定,教保服務機構或其人員不得對幼兒施以不當對待,如有違反將依相關法規進行行政裁罰。根據法規說明,「不當對待」涵蓋未妥善照顧、心理或身體虐待等,情節重大時罰則亦加重。以上三件裁罰均以書面文件記載裁罰編號、日期、違規事實、違反法規、具體裁罰金額,以及負責人或行為人姓名。透過本紀錄可知,相關裁罰係基於法定程序調查後,對於教保服務機構及人員於執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業務時,發現涉及不當對待幼兒行為,而依現行法規予以裁罰,裁處內容均有明確事實與法條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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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3)
臺中市私立小幼優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140038798號
- 日期
- 2025-04-30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郭月玫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中市教幼字第1140014156號
- 日期
- 2025-02-25
- 金額
- 罰鍰:9,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林儷庭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中市教幼字第1140014161號
- 日期
- 2025-02-2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郭月霙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