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彰化縣私立爵諾麗森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彰化縣私立爵諾麗森幼兒園」的裁罰記錄,該幼兒園於2023年8月23日接獲彰化縣政府教育處依「府教幼字第1120330148號」公文處以裁罰。裁罰原因是該園在收費方面違反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3項規定,出現了「費用超收」的情形,具體來說,幼兒園實際收取的費用金額及收費項目超過了事先送備查的標準與項目。該違規行為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6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進行裁處,最終裁罰內容為罰鍰新台幣60,000元,並明確指出負責人為黃志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規定,私立幼兒園收費必須按照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標準執行,不得擅自提高或增加費用;若違反規定,主管機關可依第52條相關規定予以罰鍰、勒令限期改正等行政處分。這筆裁罰資料屬於公開紀錄,可作為家長了解該園過去收費合規情形的重要事實參考,讓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能夠掌握其於相關法規遵守上的客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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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彰化縣私立爵諾麗森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20330148號
- 日期
- 2023-08-23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黃志偉
- 違反規定
-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
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6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