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彰化縣私立天晴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彰化縣私立天晴幼兒園」於2024年1月11日的裁罰紀錄,該園因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異動時,未依規定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查核,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規範教保服務機構應於教職員工異動時報備地方主管機關),而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3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版本),遭主管機關裁罰新臺幣6,000元。根據相關法規,幼兒園在教職員工發生人事異動(如聘任、離職、調職等)時,必須按照規定在期限內向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提出報備,並經主管機關查核確認,確保教職員工資格及相關行政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以保障幼兒權益與園所管理之合規性。本次裁罰的責任人為負責人許晉維,處分內容僅限於罰鍰,未涉及停業或其他行政處分。本紀錄顯示園方在執行教職員工異動行政作業時,有未符合法定程序之情形。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留意該園在過去有無類似行政違規紀錄,以及園方在人事管理和法規遵循上的情況,做為參考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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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彰化縣私立天晴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30010193號
- 日期
- 2024-01-11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許晋維
- 違反規定
- 第15條
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異動,未依規定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