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兒園違規資訊
苗栗縣私立如興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苗栗縣私立如興幼兒園的裁罰記錄顯示,該幼兒園於2023年10月3日依據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發出之「府教學前字第1120224531號」裁罰文書,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3項有關「費用超收」的相關規定而被處以新臺幣60,000元罰鍰。依據本次裁罰說明,幼兒園收取費用超過了事前核備審查金額及項目,未依規定標準辦理。此一裁罰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6款(2022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辦理,該法條明定,幼兒園不得收取經核定外之費用,否則將依法開罰。該案由負責人紀美惠負責。相關法規重點說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3項明確規範,幼兒園在收取費用時,必須依主管機關核定之金額及項目辦理,禁止超收或私自收取其他名目的費用;如有違反,主管機關可依同法第52條第6款規定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限期改善。苗栗縣私立如興幼兒園本次裁罰紀錄為超收家長費用,金額超過備查範圍,被處以六萬元罰鍰。此紀錄提供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參考該園於相關規定遵循狀況及法規適用情形。
想查詢幼兒園裁罰更多資訊嗎?幼兒園裁罰地圖

裁罰記錄 (1)
苗栗縣私立如興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學前字第1120224531號
- 日期
- 2023-10-03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紀美惠
- 違反規定
-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
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6款(111/6/29修正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