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教幼字第1090294546號
- 日期
- 2020-11-2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銘芳
- 違反規定
-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違反第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有關招收人數之限制規定。 - 處分依據
根據「桃園市私立托福幼兒園」的裁罰紀錄,該幼兒園於2020年有兩筆違規紀錄。首先,依據2020年2月11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發出的裁罰文書(府教幼字第1090025204號),該幼兒園負責人蔡玟芳因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9條第1項規定辦理幼兒團體保險,遭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根據相關法規,幼兒園必須替在園幼兒辦理團體保險,以保障幼兒在園期間的安全與權益,若未依規定辦理,主管機關得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分。第二筆紀錄則發生於2020年11月24日,根據府教幼字第1090294546號裁罰文書,該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第6款有關招生人數之限制規定,也就是超出主管機關核准的招收人數上限,被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條文,幼兒園在招生時需遵守人數限制,以確保師生比例、教學品質及兒童安全,違反者亦將受到主管機關裁罰。兩筆裁罰紀錄均由蔡玟芳作為負責人承擔,裁罰內容皆為金額6,000元之罰鍰。家長在參考幼兒園相關紀錄時,可依上述事實了解該園曾因未辦理團體保險及超收幼兒而被主管機關依法裁罰,並可進一步查閱《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及第29條對於幼兒園招生人數與團體保險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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