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親職假與育兒彈性請假制度的現況與建議如下:

現況:

  • 現行育嬰假制度存在改革空間,但新增親職假或將家庭照顧假改為有薪假,社會各界看法不一。政府規定勞工每年可請7天家庭照顧假,但多數無給薪,且彈性不足。

  • 勞動部推動「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計畫」,允許以短天數(如3至7天)彈性使用育嬰假,但限制申請次數且未涵蓋兒童較大年齡層,申請多因臨時托育問題或陪伴需求。

  • 企業對彈性育嬰假持保留態度,擔心人力調配與營運受影響。

建議:

  • 專家與民間團體呼籲修法新增「親職假」,使假期可於子女0至8歲間彈性使用,完整涵蓋幼兒照顧需求,並建議親職假應有給薪,以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

  • 強調彈性化是關鍵,假期單位可縮短為天或半天,讓家長能更靈活安排工作與育兒。

  • 需與雇主協商,尋求雙贏方案,兼顧企業營運與員工育兒需求。

  • 參考國際經驗(如德國多次修法推動彈性育嬰假、給付多元、延長適用年齡至8歲),台灣應加強制度彈性與給付保障,支持雙薪家庭與育兒責任分擔。

綜合來看,台灣育兒假制度正朝向「彈性化」、「有薪化」及「延長適用年齡」方向改革,期望能有效減輕育兒家庭負擔,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並促進職場與家庭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