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召免召申請流程與所需文件如下:
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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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應召者需於召訓前3日向戶籍地的縣市後備指揮部提出免召申請,經審查後,主管機關將以公文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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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向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請,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免召申請條件與所需文件:
申請情況 | 說明 | 所需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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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不堪行動者 | 患重大疾病或因傷無法行動,無法在召集日起3日內報到者。 | 區域級以上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重大傷病證明、輕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國軍醫院或縣市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等擇一。 |
患有法定傳染病 | 治療未滿6個月或未痊癒,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列管隔離、檢疫或須自主健康管理者。 | 相關衛生主管機關核發的隔離或檢疫證明。 |
家庭發生重大事件 | 直系血親、配偶、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死亡,且召集期間內需本人處理。 | 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訃文或里(村)鄰長證明書。 |
結婚或歸寧 | 應召員結婚或歸寧日期訂於召集期間內。 | 喜帖或里(村)鄰長證明書,結婚後30日內檢具完成結婚登記之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
妻子妊娠或分娩 | 妻子預產期在召集期間前兩週,或召集期間內分娩、流產未滿兩週或預產期已過未分娩。 | 相關醫療證明文件。 |
備註:
- 申請免召需附上相關證明文件,且由主管機關審查後以公文回覆。
- 詳細規定及其他特殊情況可向戶籍地後備指揮部或相關單位諮詢。
此為目前教召免召申請的主要流程與文件需求,建議依照所在地後備指揮部公告及指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