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性剖腹產原則上無法獲得保險理賠,只有在「醫療行為必要」且屬於非自願性剖腹產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才會理賠相關醫療費用。這是因為大多數醫療險的條款中,懷孕、分娩及其併發症原則上屬於除外責任,不在保障範圍內。
何謂「醫療行為必要」的非自願剖腹產?
根據金管會示範條款及保險公司規定,只有符合特定醫療條件的剖腹產,才被認定為必要醫療,保險才會理賠。常見條件包括:
- 產程遲滯:如第一產程潛伏期過長(初產婦超過20小時、經產婦超過14小時),或子宮口擴張停滯,或第二產程胎頭長時間無下降。
- 胎兒窘迫:胎兒心跳異常等情況。
- 其他醫療專業判斷認定必須剖腹產的情況。
這些條件必須有醫生診斷並記錄,才能符合理賠資格。
自願性剖腹產不理賠的原因
自願性剖腹產通常是基於個人選擇或非醫療必要的原因,保險公司視其為非必要醫療行為,因此不予理賠。若是因為前次剖腹產等因素而選擇剖腹,且該情況在投保前已存在,保險公司也可能以「既往症」為由拒賠。
總結
剖腹產類型 | 保險理賠狀況 |
---|---|
自願性剖腹產 | 原則上不理賠 |
非自願性剖腹產且符合醫療必要條件 | 可理賠(需符合示範條款及醫療判斷) |
因此,若您考慮剖腹產是否能獲得保險理賠,建議先確認是否屬於醫療必要的非自願剖腹產,並詳閱保單條款中關於「除外責任」及「必要醫療」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