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特種考試成績計算與及格標準與一般考生有以下幾點主要差異:
項目 | 原住民特考 | 一般考生考試(公務人員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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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資格 | 需具原住民身分,且一、二、三等考試需持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證書,四、五等考試需初級以上證書。 | 無原住民語言認證要求,依一般國民資格報考。 |
成績計算方式 | - 三等考試:普通科目每科成績乘以15%,專業科目成績平均後乘以剩餘百分比合併計算。 - 四、五等考試: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 - 一等考試英文占20%,其餘科目各占40%。 |
普通科目與專業科目依考試規定比例合併計算,無特別加權。 |
及格標準 | 任一科目0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即不錄取。部分科目如中文電腦打字有特定及格字數標準(如每分鐘30字以上)。 | 一般考試依各科目及總成績標準及格,無特別規定。 |
錄取率 | 原住民特考錄取率較高,113年平均錄取率約16.21%(三等18.22%、四等17.46%)。 | 一般考試錄取率通常較低,視年度及考試類別而定。 |
考試科目 | 普通科目包括基礎能力測驗(作文、英文、憲法)、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等,五等考試普通科目含國文、英文及原住民族行政大意。 | 普通科目依考試類別不同,通常包含國文、英文、法學知識等。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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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特考為保障原住民族權益,設有專屬考試,且成績計算方式與一般考試略有不同,普通科目成績會乘以一定比例後與專業科目合併計算,且需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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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標準明確規定總成績不得低於50分,且不得有科目0分,部分技能測驗如中文電腦打字有特定及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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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特考錄取率相對較高,反映政府對原住民族就業保障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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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考生考試則無語言認證限制,成績計算及及格標準依各考試規定執行,錄取率通常較低。
以上資訊可作為比較原住民特考與一般考試成績計算及及格標準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