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對防曬用品的規定通常較為嚴格,主要原因是部分學校將防曬霜視為藥物,可能要求必須由學校護士使用,或需取得醫生的書面許可才能讓學生使用防曬產品。此外,有些學校甚至禁止學生在上課時間(包括休息時間)戴帽子和太陽眼鏡。

為了讓學生能夠安全使用防曬用品,皮膚癌基金會等機構提供了「醫生許可表」(防曬形式),家長和醫生可以簽署此表,授權學生攜帶並依需要使用防曬產品於校內。

在特殊情況下,例如日本部分小學因擔心防曬品會污染游泳池水質,禁止學生在游泳課前塗抹防曬乳,這也反映出學校在防曬用品使用上的考量與限制。

此外,學校戶外教學時通常會建議學生攜帶防曬用品,但仍需遵守學校相關規定,並注意個人藥品的攜帶和使用限制。

總結:

  • 多數學校將防曬霜視為藥物,使用時需醫生書面許可或由校護理人員協助塗抹。
  • 皮膚癌基金會提供醫生許可表,方便家長和醫生授權學生使用防曬用品。
  • 部分學校因衛生或安全考量,可能限制防曬用品的使用方式或時間。
  • 家長應了解學校規定,並與醫生配合填寫相關許可文件,保障孩子的防曬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