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遊攜帶兒童常備藥物與申報規定重點如下:
一、兒童常備藥物建議
兒科醫師建議攜帶的兒童常備藥物主要針對常見症狀,包括:
- 止瀉藥(如高克痢)
- 腸胃不適藥(如安適胃寧液)
- 抗組織胺藥(如希普利敏液,亦可用於暈車暈機)
- 退燒止痛藥(如安佳熱、依普芬,後者還有消腫功效)
此外,還可準備感冒藥、綜合感冒糖漿(息咳寧)、防蚊液、蚊蟲叮咬軟膏、皮膚過敏藥膏等。
建議所有兒童用藥均應由熟悉的醫生評估並開立處方,並隨身攜帶處方箋以備查驗。
二、攜帶藥物的申報與數量規定
根據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攜帶藥物出入境需注意以下事項:
- 非處方藥(如感冒藥、止痛藥)每種最多可攜帶12瓶(盒、罐、條、支),總數不超過36瓶。
- 處方藥若無醫師處方箋,限攜帶2個月用量;若有醫師處方箋,則不得超過處方箋上合理用量,最多6個月用量。
- 攜帶慢性病藥或管制藥品,必須隨身攜帶醫師開立的處方箋或證明文件。
- 若攜帶超出限量或未申報,可能會被沒收,嚴重者甚至觸犯刑責。
三、攜帶藥物的包裝與保存
建議將藥物連同醫師處方箋放在原廠包裝或藥袋中,並放置於托運或隨身行李中,方便海關查驗。
總結:出國攜帶兒童常備藥物應以醫師評估開立的藥品為主,並攜帶處方箋。藥品數量需符合非處方藥每種12瓶、處方藥依處方箋用量的規定,並且務必申報以避免違規風險。準備防蚊液、止痛退燒藥、腸胃藥、抗過敏藥等常用藥物,能有效應對旅途中常見的健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