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護理機構的管理與服務內容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管理規範與設置標準

  • 產後護理機構必須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護理機構分類及設置標準辦理,並需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置或擴充。
  • 產後護理之家屬於護理之家的一種,專門服務產後未滿二個月的產婦及出生未滿二個月的嬰幼兒,特殊需求者可延長服務期限。
  • 護理人員配置標準為每20床(含嬰兒床)至少應有1名護理人員,且24小時均須有護理人員值班,負責資深護理人員需具備法定資格。
  • 產後護理房不得設於地下樓層,應設有病室(可為二人或多人床房),並備有隔離視線的屏障物、護理站及相關設備(治療車、護理紀錄櫃、醫療器材存放櫃、污物處理設備等)。
  • 嬰兒室須設置並配備適當設備,衛浴及空調設備也為必要設施。

服務內容

  • 產後護理機構提供產婦及嬰兒的全方位護理及健康照護服務,包括個案護理需求評估、健康促進、疾病預防與照護等全人照護。
  • 產婦入住24小時內需完成身體及精神狀況評估,並有紀錄;入住一週內進行家庭、產後憂鬱及社會支持狀況評估。
  • 護理人員每日至少執行一次產婦身體評估,並提供產後相關照護及指導服務,對特殊或異常問題持續處理並必要時轉介。
  • 支持與推動母乳哺育,提供相關專業指導。
  • 提供膳食及住宿服務,確保產婦及嬰兒的生活照顧。

權益保障與品質管理

  • 機構需建立行政制度及人員管理,保障服務對象權益,並定期進行顧客反映及服務滿意度調查,進行檢討、分析及改善,且有紀錄。
  • 產後護理機構的經營管理須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並接受主管機關的評鑑與監督。

綜合以上,產後護理機構的管理重點在於依法設置、專業護理人員配置、完善的硬體設施,以及提供全面且持續的產婦與嬰兒護理服務,並透過制度化的品質管理保障服務品質與產婦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