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的入園及遊樂設施使用規定如下:
入園規定
- 學齡前孩童(未滿學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等),由已購票或符合其他規定得入園的成人陪同,可免費入園。
- 遊客須持有效門票入園,無票、持失效票或不符使用身分者,須補繳全額票款。
- 入園門票與遊樂設施費用分開收費,依「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收費標準表」及現場公告辦理。
遊樂設施使用規定
- 遊樂設施分為機械式遊樂設施與非機械式遊戲設施。
- 身高未滿85公分或身高超過85公分但未滿2歲幼童(需出示證明文件),在親友陪同下可免費搭乘遊具,親友仍需付費。
- 身高限制:身高未達110公分、體重超過100公斤或身高超過170公分者禁止搭乘。
- 孕婦、飲酒者、高血壓、低血壓、背部疾病(如頸部、脊椎受傷)、健康狀況不佳、服用影響藥物者、心臟血管疾病患者及身心障礙者,依設施規定限制搭乘。
- 各項收費遊樂設施不得重複搭乘,若欲再次搭乘,須離場後重新排隊並付費。
- 兒童使用遊樂設施時須有成人陪同,並遵守各項使用限制及注意事項。
- 搭乘時須遵守現場服務人員的提示與安排,以防範意外發生。
園區禁止事項
- 園區全面禁菸。
- 使用遊樂設施時禁止飲食,除非經本公司許可。
以上規定旨在保障遊客安全與園區秩序,建議入園及使用設施前詳閱官方公告與現場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