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債指父母對子女承擔的教養、婚嫁等義務,因其無可避免如同負債,故以此稱呼。

詞語定義

  • 主要解釋為父母養育子女至成熟的負擔,包括教育、婚姻等責任,視為一生難免的「債務」。
  • 比喻父母需盡力完成這些義務,早日「還清」以求安心。

起源

  • 最早見於明代高明所著《汲古閣本琵琶記.第六齣》:「婚姻事,須要早諧。勸相公早畢兒女之債。」此例證明詞語源自明代文學,用以形容子女相關責任如債。

延伸用法

  • 在現代語境或民間信仰中,常擴展為前世因果觀念,如子女來「討債」(父母前世欠子女),或父母需「還債」給子女,特別見於佛教或民俗討論。
  • 此用法非詞源本意,而是後世衍生,強調親子關係的業力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