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效果評估的主要指標

治療效果(療效)常用RECIST 1.1標準評估固體腫瘤變化,分為完全緩解(CR)、部分緩解(PR)、疾病穩定(SD)及疾病進展(PD),反應率(ORR)指CR+PR比例,反應率越高表示療效越佳。

常見療效評估指標

  • 整體存活期(OS):追蹤患者存活時間或比率,最直觀指標,比較治療組與對照組死亡率。
  • 無惡化存活期(PFS):從治療開始至疾病進展或死亡的時間。
  • 無病存活期(DFS):適用於癌症治癒後,追蹤無復發存活時間。
  • 反應持續時間(DOR):緩解狀態持續時間。
  • 效果量與統計指標:如絕對風險降低(ARR)、相對風險降低(RRR)、益一需治數(NNT),用於量化治療益處,例如ARR=5%表示治療降低5%不良事件風險。

適用案例與標準

  • 癌症治療:RECIST 1.1限測量5個標靶病灶(每器官最多2個),用於二期試驗客觀反應率評估;免疫治療則用irRC,需間隔4週重複影像確認進展。
  • 語言治療:分功效(efficacy,理想條件下效果)與效果(effectiveness,實務應用),用RCT或後設分析評估長短期成效,如溝通功能改善。
  • 醫療科技評估:結合成本效果分析(CEA)、成本效用分析(CUA),計算遞增成本效果比(ICER),適用藥品或介入療效與經濟性評估。
  • 病人自述結果(PROs):補充療效評估,評估生活品質,但需改善一致性以提升科學價值。

這些指標依病程嚴重度、研究設計選擇,RCT提供最高證據等級。若資料不足,可用系統性回顧統合效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