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新冠疫苗政策變動對幼兒疫苗接種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接種對象擴大及疫苗種類調整上,促使6個月以上幼兒能更方便且有保障地接種新冠疫苗。

具體來說,2025年起,台灣公費新冠疫苗接種對象調整為包含滿6個月以上未滿6歲幼兒,這使得幼兒群體納入優先接種範圍,提升幼兒疫苗接種率與保護力。同時,疫苗種類也調整為以LP.8.1變異株疫苗為優先,並備有JN.1疫苗供不適合mRNA疫苗者使用,增加疫苗選擇彈性。

此外,幼兒接種新冠疫苗的劑量與次數也有明確規範:滿6個月至未滿5歲且未曾接種者須接種2劑,曾接種者則接種1劑,確保免疫效果。這些政策變動配合公費流感疫苗也開放滿6個月以上幼兒接種,方便家長同時為幼兒施打雙重疫苗,提高整體防疫效益。

所以,公費新冠疫苗政策的調整使幼兒疫苗接種對象明確且擴大,疫苗種類多元且符合變異株流行趨勢,並且與流感疫苗接種同步推動,這些措施有助於提升幼兒群體的疫苗覆蓋率與免疫保護,降低疫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