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的資料,私立國中直升高中名額限制與政策主要有以下幾點

  • 名額限制:以臺北市為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應屆畢業生直升入學的名額,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5條第3項第3款規定辦理,且不得超過該校當學年度招生總名額的25%(含普通班、綜合高中、學術性向資優班及實驗班)。高雄區各校也有明確的直升名額限制,例如高雄市立瑞祥高中普通科直升名額為43名,備取5名,並有外加名額分配。

  • 政策變化:自12年國教實施以來,為避免「卡位」佔用名額的情況,教育部規定國中直升高中部的學生若要參加免試入學,必須簽署書面聲明放棄直升資格,確保名額不被重複占用。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宣示政策意圖,實務上若學生直升未報到即自動放棄資格,書面聲明則是形式上的加強。

  • 私立學校招生彈性:私立國中在招生上有一定彈性,部分私校會利用考試成績篩選學生,這是基於《私立學校法》第57條第4項的規定,允許未接受政府獎補助的私立國中有較寬鬆的招生規定。不過這與直升名額限制屬不同層面。

綜合來看,私立國中直升高中名額受法定比例限制,且為避免名額重複占用,學生直升與免試入學資格必須擇一,並以書面聲明確認放棄另一資格。各地區依據地方教育局規定,名額數量有所不同,但均有明確上限以維持招生公平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