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758311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致死,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因誤信劉氏姊妹片面之詞,而未察覺孩童遭虐表徵、提升訪視頻率,一審被依過失致死判刑2年。全案上訴至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首度開庭,陳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沉默不語;剴剴戰士則在場激動齊呼「重判」,更出現推擠,場面混亂。


高院於今日下午2時30分開庭,首度審理陳尚潔案。剴剴戰士中午集結在法院外頭,大喊「重判陳尚潔」、「見死不救,枉為人母」,更在陳的委任律師現身時,喊話要陳二審認罪。


至於陳尚潔則是下午2時20分左右,在另名律師陪同下壓線抵達。面對一旁剴剴戰士齊吼「重判」,陳低頭不語,現場還一度出現推擠,場面混亂。


全案源於1歲男童剴剴透過兒盟轉介,於2023年9月起改由保母劉彩萱照護。不料,劉彩萱與妹妹劉若琳聯手凌虐,不僅捆綁剴剴四肢、矇眼、餵隔夜飯,還命令他在寒冬中穿尿布罰站、對折身體塞入水桶,導致剴剴受有42處虐待型傷勢,於同年平安夜慘死。


檢方指控,陳尚潔作為負責剴剴收、出養的兒盟社工,卻忽視孩童身上出現不明瘀青、暴瘦、掉牙及神情畏懼、怕生等情形,片面聽信劉彩萱說詞,將受傷原因歸咎於剴剴本身,而未警覺孩子是否遭虐、提高訪視頻率。


一審認定,兒盟在本案有實質監督權,陳尚潔則承擔追蹤剴剴受託狀況的主要權責,屬於自願承擔保護義務,具「保證人地位」。然而,陳本應協助兒盟監督劉彩萱,卻盲目偏信保母卸責之詞,使劉有恃無恐、升級凌虐犯行,導致剴剴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