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是資源回收桶嗎?吃不完就丟給他們?
看到台北市教育局長談營養午餐剩食
居然提到可以給食物銀行或弱勢團體?
真的滿頭問號
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看這篇
先說清楚
學生還沒動過、符合保存規範的餐點
叫「可利用剩食」
學生吃完後收回來
混在一起的東西,叫「廚餘」
這兩個差很多
結果官員一句話把剩食、廚餘、食物銀行、弱勢團體全部攪在一起
聽起來不就是:
學生不吃的,就給弱勢吃?
難道弱勢族群是城市廚餘的最終處理場嗎?
人是人,不是豬
食物銀行不是餿水桶
弱勢民眾也不是有得吃就該感恩
真正可以捐贈的食品
本來就要符合衛生、
不是學校餐後剩下什麼
就找人接手
最扯的是
營養午餐每天產生大量廚餘
政府第一個想到的居然不是檢討菜單難不難吃
份量有沒有抓準(這個是基本的吧?)
供餐制度有沒有問題
而是想著能不能「送給弱勢」
這種邏輯真的很噁心..
減少浪費
應該從源頭下手:
改善菜色
調整份量
精準備餐
而不是把處理不了的東西包裝成愛心
官員之後當然可以說不是那個意思,只是表達不精確
正常理解食安和弱勢政策的人,根本不會這樣講
弱勢族群需要的事情,不是幫政府清廚餘

廚餘給弱勢這樣不對吧
不是應該是控管食物資源 避免浪費才對嗎
多的食物資源 再去幫助弱勢孩童才對吧
這個新聞有點誇張
顛覆我三觀
已經滑到最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