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資料,臺灣健保補助的產檢次數為14次,分為三個孕期階段:
- 妊娠第一期(未滿17週):補助2次產檢
- 妊娠第二期(17週至未滿29週):補助4次產檢
- 妊娠第三期(29週以上):補助8次產檢
合計共14次產檢補助。
產檢項目說明(健保補助範圍內)
- 超音波檢查:新增2次補助,分別在懷孕第8-16週及第32週左右進行,方便早期及中期胎兒發育評估。
- 妊娠糖尿病篩檢:於第24-28週進行,檢查孕婦是否有妊娠糖尿病風險。
- 貧血檢查:同樣在第24-28週進行,檢測孕婦是否有貧血問題。
- 其他常規產檢項目包括血壓、體重、尿液檢查、胎心音監測等,以確保孕婦及胎兒健康。
產檢頻率建議
- 初期(懷孕初期至28週前):約每4週產檢一次
- 中期(28週至36週):約每2週產檢一次
- 後期(36週以上):每週產檢一次,以密切監控母子狀況
產檢補助目的
- 促進孕婦及胎兒健康
- 預防妊娠合併症,降低早產風險
- 及早發現異常,及時治療
此外,孕婦及其配偶的產檢假期也有所調整,孕婦有「有薪產檢假」,配偶有「陪產檢及陪產假」,均可按半日或小時請假,方便陪同產檢。
總結來說,臺灣健保提供14次產檢補助,涵蓋多項重要檢查,並依孕期階段調整產檢頻率,確保孕婦與胎兒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