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現行兵役法規,有小孩並非自動免除教召義務,但在特定條件下,可以申請延期或減少服勤時間,甚至申請免召。具體規定如下:

  • 若役男是唯一主要照顧者,且無其他親屬可協助照顧未成年子女,且家庭經濟狀況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則可向主管機關申請免召或延期服勤。
  • 撫養兩個以上六歲(含)以下兒童者,也有可能申請免召。
  • 另外,若養育未滿2歲子女,或2名以上未滿7歲子女,也可申請提前解除召集。
  • 申請免召需於召訓前3日向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請,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親屬關係證明、低收入戶證明、里長證明等),經審查後由主管機關決定。

總結來說,有小孩本身不會直接免除教召義務,但若符合特定照顧責任及經濟條件,可以申請免召或延期。建議役男主動了解相關規定,並準備必要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以平衡家庭照顧與國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