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的年齡銜接問題主要涉及托嬰中心收托兒童年齡的法規限制與幼兒園招生年齡的安排,以及家長在孩子從托嬰中心轉銜到幼兒園過程中的實際困難。

根據臺灣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的規定,托嬰中心依法只能收托至兒童滿2歲,而滿2歲的兒童應依規定進入幼兒園**,因幼兒園的環境、師資及設備更符合該年齡層兒童的身心發展需求**,有助於孩子適齡適性的成長。然而,考量到部分2歲幼兒可能無法順利銜接幼兒園,政府自109年1月1日起提供滿2歲幼兒續留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的托育費用補助,以增加過渡的彈性。

此外,教育部於108年5月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允許幼兒園若有缺額,可以招收當月滿2歲的幼兒,這項調整是為了更符合2歲幼兒家長的托育需求,減少銜接上的困難。

在實務上,因幼兒園多為學年制且公立幼兒園開學時間統一,加上幼幼班(2歲專班)數量不足,造成部分孩子無法立即銜接幼兒園,家長需在托嬰中心續托或轉入幼幼班間做選擇。衛福部的補助政策及法規調整,正是為了彌補這段銜接期的不足,提供家長更多彈性與支持。

簡要整理

項目 規定與措施
托嬰中心收托年齡 0至未滿2歲兒童
幼兒園招生年齡 滿2歲起可入學(若有缺額)
銜接困難 幼兒園學年制及幼幼班數量不足,導致2歲幼兒無法馬上銜接
政府因應措施 1. 允許托嬰中心續托至3歲的過渡彈性(補助托育費用)
2. 幼兒園可招收當月滿2歲幼兒
目的 符合兒童身心發展需求,促進適齡適性發展,減少家長銜接壓力

總結來說,臺灣目前的政策是以2歲為托嬰中心與幼兒園的銜接分界點,並透過法規調整與補助措施,協助家長與幼兒順利完成從托嬰中心到幼兒園的過渡,解決因幼兒園招生制度及資源限制所帶來的銜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