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灣各地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的規定,腸病毒停課標準與防疫措施主要包括以下重點:

停課標準

  • 腸病毒A71型流行疫情期間,若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兩名以上學生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含手足口病或皰疹性咽峽炎),該班級應停課7天,以防止疫情擴散。
  • 若非A71型流行疫情,但該行政區有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或重症個案,同一班級一週內有兩名以上確診者,也應停課7天。
  • 新竹市規定中,小學低年級班級一週內有三名以上確診者,該班級宜停課7天;中年級以上若同一天內有五分之一以上學生確診,也宜停課7天。
  • 停課決定通常需經過家長會議討論,並可邀請專家或衛生單位參與研議。

個案處理與請假

  • 確診或疑似感染腸病毒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送醫,並請學生至少請假7天,以降低傳染風險。
  • 學生發燒時應避免上學,且發燒緩解24小時後才可返校。

防疫措施

  • 學校應落實勤洗手、環境清潔消毒等基本防疫措施。
  • 生病學生應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避免交叉感染。
  • 疾管署及教育局會視疫情狀況發布相關指引,學校應配合執行。

總結來說,腸病毒疫情期間,若同班有兩名以上確診者,通常需停課7天,確診學生須居家休息至少7天,並且學校需加強防疫措施如勤洗手與環境消毒,以防止疫情擴散。